】4月25日消息如今网络课程传播广泛,给广大用户的学习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也正是这便利给投机者带来了机会。根据报道,一男子肖某通过非法抓取获得了某公司原创的教学视频内容,并在网上倒卖,从中牟取了大量的利益。 售卖的过程各位读者应该不难理解。肖某把抓取的网课视频存储在网盘中,再在网上进行售卖。买家购买后,就可以通过网盘获取相应的资源。 这一行为为肖某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但是很快,这一行为就被一间成都的教育公司发现,肖某也被告上法庭。 人民法院通过审理认为,肖某及其网络公司的行为构成了共同侵权。最终,综合这些资源的传播数量、售价、合理利润以及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肖某应赔偿的数额为120万元。 肖某对这一决议表示不服,并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此次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 对网盘的这些利用行为看似很平常,但我国对此已早有相应的规范。国家版权局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中明确规定,网盘服务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正在热播、热卖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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