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不能吃

2019-1-4 20:10| 发布者: vipgu| 查看: 513| 评论: 0

摘要:   12月26日上午,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口市检察院诉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该公司在淘宝网上将工业用途的盐石当成食用盐销售成交1955单,售出2200包,被法院当庭判决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发布公告召回 ...

  12月26日上午,海口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海口市检察院诉一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该公司在淘宝网上将工业用途的盐石当成食用盐销售成交1955单,售出2200包,被法院当庭判决在媒体上赔礼道歉,并发布公告召回产品。据悉,该案是我市首例由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提起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公益诉讼案件。

  海南南风海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批发零售及进出口贸易。从2017年11月起至今年4月,该公司购进了1700公斤盐石,称之为玫瑰盐块、进口喜马拉雅水晶矿盐,主要用途是汗蒸房和装饰配件,仅供工业用途。但是该公司在淘宝网店上,却公然出售不能食用的盐石。产品未经任何加工处理,只是简单进行分装,起名“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包装袋上标注“喜马拉雅玫瑰盐、粉盐、粗海盐牛排烘焙、天然岩盐矿物盐,送研磨器”,使用方法介绍为“单独研磨调味或混合黑胡椒粉一起研磨使用”,在包装袋上未标示执行标准、产品生产许可、营养成分表等信息。

  截至4月26日,该产品在淘宝网上共成交1966单,累计销售2200包,销售金额合计36650.78元,销售范围涉及甘肃等全国多个省份,购买该喜马拉雅玫瑰盐的除个人买家外,还包括西餐厅、火锅店、茶餐厅、咖啡店等餐饮经营者。

  4月25日,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扣押该公司51包喜马拉雅玫瑰盐,每包含量为500g,7袋玫瑰红白相间的粗盐状物质,每袋重50斤,检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产品。相关部门对扣押的物品予以没收,对该公司罚款40000元。

  海口市检察院依法委托海南大学食品安全领域专家进行专业认定,专家意见结论为:“三个椒农”喜马拉雅玫瑰盐产品的氯化钠含量远低于国家标准,若作为食用盐销售和食用,其中的杂质种类和含量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不排除消费者食用后会造成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海口中院由3名法官和4名陪审员组成7人大合议庭审理该案。法庭当庭作出判决,判令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提示消费危险并召回其销售的产品;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令承担本案专家咨询费用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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