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宋鑫提交了关于调整黄金饰品消费税税率的提案。 目前,我国是全球最大的黄金加工国和黄金消费国,已基本形成了以黄金饰品、黄金投资品、黄金文化艺术品等多品类、集投资与消费于一体的大众黄金消费市场。征收消费税的初衷是适当限制贵重奢侈品类的消费需求,征税对象是高档消费品。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黄金及黄金饰品已成为大众消费品,当初确立黄金饰品消费税政策的基础已发生变化。 从国内看,5%的黄金饰品消费税仅能征收到大型企业,而中小企业根本征收不到,造成了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不公平竞争;从国外看,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免征黄金饰品消费税。为减轻企业的负担,推动行业转型升级和规范发展,拉动黄金消费,增加民间黄金储备,助力国家经济金融安全,需要调整黄金饰品消费税税率。 K金、镶嵌类(黄金部分)等黄金产品的消费税税率由目前的5%下调至3%。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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